核心提示: 潮府〔2018〕18号 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潮州市二级保护古树名录的通知 各县、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,市府直属各单位,市各开发区、潮州新区管委会: 古树名木是森林资源中的瑰宝,是自然界和先人留...
潮府〔2018〕18号
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潮州市二级保护古树名录的通知
各县、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,市府直属各单位,市各开发区、潮州新区管委会:
古树名木是森林资源中的瑰宝,是自然界和先人留下来的珍贵遗产,是不可再生的自然生态文化资源,客观记录和生动反映了社会发展和自然变迁,是珍贵的基因资源、独特的旅游资源和深厚的文化资源。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必然要求和迫切需要,是保护生态资源、维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举措,是森林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为切实加强全市古树名木保护工作,经调查核实,我市境内有树龄在300年以上(含300年)不满500年二级保护古树192株。相关普查成果已经市绿化委员会审定,现将潮州市二级保护古树名录予以公布(详见附件)。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我市有关管理规定,切实做好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工作。
附件:潮州市二级保护古树名录
潮州市人民政府
2018年9月19日